本网讯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6151线路检测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6151官方版下载app【2023】105号)的文件精神,各班级、二级学院、学校成立了各级认定工作小组,对自愿提出困难认定申请的学生开展了认定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及交叉审核、学校复核的认定工作流程,并将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导入广东省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等级认定。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工作日内实名向各二级学院负责老师或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7818106
联系地址:学校行政办公楼207办公室
附件: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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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26年4月3日
(编辑:李宇人 初审:谢斯强 复审:黄义晶 终审:陈婷婷、陈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