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学校审核,企业验收,教育部备案,学校共有21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通过,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1。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4年6月发布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在“项目认定”方面,2024年6月以前的项目验收通过后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即3类项目);2024年6月之后立项并申请结题的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由学校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按“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即4类项目)。学校按不超过20%的项目遴选推荐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项目中,遴选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推荐至教育部,教育部将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并公布“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附件1:2025年度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附件2: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结题评审要点
科研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