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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6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关于开展高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我校党建研究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成果形式分理论研究成果(含专著、论文)和智库报告两种,各设特、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奖项总数根据申报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在202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年会上进行颁奖。

二、申报范围与要求

凡我校教职员工在202411日至20251231日公开发表的理论研究成果(包括专著和论文),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的研究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以下简称为智库报告),均可申报。

(一)申报主体规范

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同一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合作成果需列出全部合作者,获奖证书将以申报时填写的排序为准,因填写差误引发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成果时限认定

专著以第一版次时间为准,论文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智库报告以被采纳或获得批示的时间为准,被采纳、获得批示的时间均须在评奖时限内。

(三)申报人资格要求

申报评奖的研究成果,其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在我校工作的集体或个人。

(四)批示成果佐证要求

凡在申报表中注明获得批示的,必须提交相关部门批示证明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批示证明材料,则不得填写“获得XX批示”字样。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著类

报送材料包括《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专著原件1份(专著原件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高校、申报人)。胶装顺序为:《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国内外公开媒体发表的相关书评等)。

(二)论文类

报送材料包括《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期刊或报纸原件1份、复印件2份(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及其他证明材料)。胶装顺序为:《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外文论文检索证明、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

(三)智库报告类

报送材料包括《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智库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胶装顺序为:《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

因体积过大等原因致使成果无法胶装的,请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高校、申报人,单独放置。

四、报送方式与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2026120日前,将《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hrdw@mail.seig.edu.cn

邮件主题请统一格式为:“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姓名+部门”。

纸质材料报送请联系:党委办公室傅雲婷,17357768653

附件1.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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